每次跟出版社合作辦活動,我們經常會被「關切」:「講師費不是由我們來支付嗎?為什麼還要收費呢?」或者「講師不是都答應免費演出了嗎?為什麼還要收費呢?」這要從很久很久以前講起。
很久很久以前,小小的活動是完全免費的。活動稿上聲明,只要贊助一杯飲料即可,一杯飲料最便宜是60元,確實蠻多客人就點了冰紅茶,每場活動難免都會出現絕對不點任何飲料的客人,於是,我看見工作夥伴的心開始往下沉,那種思緒大約傾向是:為什麼連這樣一點點的支持,都不願意呢?然而,這些可愛的工作夥伴們畢竟是會替世人找理由的:或許他們真的很窮,或許他們想要把錢省下來買書……等等,各種替讀者找的理由,埋在夥伴心中。
直到有一天,我們有一場活動,擠爆了小小的café區,每個夥伴作飲料作得人仰馬翻,活動賓主盡歡,結束之後,不到五分鐘,這些讀者全部迅速離開,沒有人留下來逛逛書店,也沒有人買走活動的任何一本書(大約他們都已經有了),那一場活動,讓我們印象深刻,除了飲料,我們沒有任何一本書的收入。
於是,我們頹喪地坐下來思考:哪個環節出錯了?我們有能力像大書店辦一場場免費的藝文活動嗎?這樣免費自由來去的活動,能夠創造作者、讀者與書店之間真正的交流嗎?辦活動,究竟是為了什麼?這個場地的存在,又是為了什麼?我們是書店,還是咖啡館飲料店?
小小Café區的存在,一開始設定就是為了推廣我們的書而存在的,裡面所賣的任何飲料、輕食,也是為了那些在書店裡晃蕩許久,需要一杯咖啡或者一壺茶的讀者而存在的。這塊小方寸地,並不是為了專門辦活動而存在的,如果我們辦的活動,讀者跟書店之間失去了連結,連多待一秒鐘,都不願意,那麼我們辦再多的活動,有意義嗎?
沒過多久,我們設計了收費制。每場活動收費100~150元不等,每次都回饋一張50元的飲料折價卷,一張50元的書籍折價卷給參與的讀者,因此,他們參與活動的消費,都可以現抵100元回去。這個辦法,效果很直接:活動之後留下來逛書店的人多了;沒有買書也不想喝飲料的朋友,我們就把這收入,當作是支持小小的費用。
這個措施,一直沿用至今。但也不是沒有出現過問題。通常問題的來源是:某些拿到補助、贊助的活動,他們被規定不能收費,因此合辦的場地,也得照辦。我們解決的辦法是:主辦單位提供場地費用,2000~3000元不等,當次的活動我們就全部免費,並且提供每人相當於100元的折價卷使用。這樣不就我們又把到手的場地費「送」出去了嗎?
是,但我們並不是為了要場地費而辦活動的。
也因此,關於收費與抵用之間,我們的立場很清楚:收費,是希望我們能夠為每一場活動負責;抵用,是希望來參與活動的讀者,可以因為折抵卷在小小多停留一些時間,逗留、徘徊、逛逛書架,跟參與活動的人多點時間分享,而不是因為活動結束了,關係也就跟著結束了。
而這個收費/抵用制度,最近因為鐵馬影展,我們遇到了另一個障礙:鐵馬不僅不能夠對外收費,並且若干片子是需要播映版權費用的。也就是,若我們加入協辦,那麼不僅不能夠從活動收取費用,並且還得支付播映版權費,這無異於是雙向支出。以小小的經濟狀況、財務實力,我們實在沒辦法一口答應。
然而,我們想播。想加入鐵馬影展的巡迴,並不是因為影片實在好到讓人很難放棄,或者鐵馬的宣傳火力夠強所以可以幫助我們行銷。不是。想要支持鐵馬是因為,鐵馬影展是一個以勞工、底層的聲音為出發點的影展,對於社會議題的關注、以影像凝聚共識、抵抗的力量,這個立場,是我們也想要支持、並且將這樣的聲音散播出去的。
所以,後來跟策展人之一阿德商量的結果,我們決定以發起自由樂捐的方式進行。
1. 免費播映的片子(無版權費用的),我們將發起每場參與的讀者一人自由樂捐100元起跳,每人我們將回饋50元飲料折價卷一張、50元書籍折價卷一張。
2. 需版權費用的影片,自由樂捐金額將由150元起跳,同樣每人我們將回饋50元飲料折價卷一張、50元書籍折價卷一張。
這樣的收入,基本上不見得能夠平衡我們所需支付的版權費用,然而,我們希望每場活動,能夠與參與的讀者保持連結。一人看一部影片樂捐100元~150元,依然回饋100元給大家,這樣的模式,跟我們原先收費/抵用的用意並不抵觸。只是,這一次我們無法規範誰要捐誰不要捐,因而,請大家告訴大家,用小小的心意,支持你所參與的每一場活動。當然,就算你一毛都不捐,你依然可以走進來看影片,不用擔心。
參與的獨立書店之中,東海書苑是以會員認購的方式來進行,有人想看,就一起認購找人分攤。這樣的參與方式,也可以提供大家參考。
http://www.thusbook.com/?p=555
認同如此的方式。
加油。
這樣妳們要賺什麼?收費一百元,五十當飲料折價券,五十當買書抵用券。付錢參加活動,天經地義!更何況協調講者場地時間等等的細項,都很耗費心力的,你們應該要收多點錢啊!我覺得你們收的太少了…大家應該要有良知才對,哪有坐著享受別人為你努力的成果,而不表示支持的。
加油!就當作"教育"台灣的消費者,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要把別人的好意當作理所當然!
認同前言。
世上那有白吃的午餐?既要享受自然也要同等付出。
支持你們,加油!:D
2008Moleskine-鬆餅布試作筆記全紀錄及談起一家什麼店都好的經營
鬆餅布試作筆記全紀錄
各位:用我們的私心溫柔的對抗全世界!!
如果遇上了喜歡的店舖空間,一定一定要盡全力守護他們。
小小搞文化,又不是做公益,當然要合理收費!
感興趣,又無法支付百來元的活動費用的消費者,也不應以抱怨的心態陳述。
小小願意將態度表達,也希望也不同想法的消費者可以有所表態ㄋㄟ。
感謝你們把自己的經營理念寫出來
我越來越覺得,如果消費者/讀者,連這樣一點點的支持都不肯付出,就不要怪罪以後沒有好的書店/好的書/好的音樂/好的電影……(凡與創作有關的,可以一直列下去)
當然,所謂的「好」隨個人定義不同,但如果你覺得好,你就要拿出行動、付出你自己的一點小小力量,讓那個「好」,可以存活下去、延續下去。否則,當所有的活動(免費的),其實都隱含著另一種目的:銷售的、政治的、甚至是宗教的,那樣的世界就真是太可怕、也太可悲了。
我不想自己的世界變成那樣,沒有真、沒有美、沒有真正的付出,更沒有真正的善意。
我的力量很有限,但至少我還能支持一家小小的書店。小小加油。
小小加油~
這樣的收費是合理,且應該的
我還是會熱情地介紹小小給我天涯海角的朋友。也會把朋友帶去小小。
對了,我的學生裡面,也有小小寫作班的學生喔~
小小加油~
認真思考過這樣的方式後,的確覺得是一個很有意義的收費方式,就經營一個場地的同業來說,這是一個值得仿效的創意和心意.
無論要不要付費,走一趟書店,就是要買書的,這樣的想法一直存在我心裡,進去逛就有用到資源了,至於要怎樣給,小小想了很多方法,希望進去書店的人都能了解,加油。
我也有去過小小哦!當時是一個聚會,我點了一杯熱可可~小小算是一個有理想的書店,支持你們繼續堅持下去~也謝謝你們曾經帶給我的美好體驗~
合理的收費是必要的~
使用者是應當付費的!費用的訂定是可以合理的。沒有錢幣的時候,人們是以物易物,這也是一種付出阿,那為什麼這個時代是可以不用付出就獲得好東西呢?講個題外話…折價卷,還是折價券?店主請明察阿~~
所謂的"免費"不是真的"不要錢",只是有人幫忙出錢罷了。"公家"辦的活動免費,是人民的納稅錢出的(大家沒看到)。
我覺得每場收100或150元只能算"場地費"、"雜費"而已,哪是算"收費"呢?辦活動的聯絡、安排,不要人(要花薪水)去辦嗎?除了講師費之外,還有電話、文具、交通……開支,活動現場中,還是要有人辦事(又要算薪水),房租不要錢嗎?設備、機器、冷氣、飲水、上廁所、場地維護,哪樣事不要錢?來參加的人不出,那誰該出呢?
凡事都要求"免費"的人實在很奇怪。
使用者付費是應當的
不過$150對於尚未有經濟能力的學生族群而言
還是會有些怯步阿
話說以前讀國高中時
週末也都經常趁著午後時光溜到書店啃書
不然就是到圖書館找尋舊書
即便是現在長大在外求學
也無法每一次到店都能實際消費
畢竟生活費有限
我自己是如此
我的同學朋友也是囉^^
你們怎麼好意思這樣說?
出版社也是搞得人仰馬翻出版了一本書,很可能還是會賠錢的書,然後你們辦了一場活動,出版社出人還要出錢,最後萬一一本書也沒有賣,你們不甘一點收益也沒有,可是卻要出版社賠錢嗎?
你們怎麼好意思這樣說?
你們頹喪的坐下來思考,應該是思考你們辦活動的能力哪裡出了問題,為什麼大家拍拍屁股走了不買書,而不是指著出版社說: 對!!我們不要賠錢,所以該讓你們賠!
這怎麼會是雙贏之道?
Dear 看不下去:
這部份我們也是經過再三考量才決定這樣做的。
正是因為出版社願意花人力花心血去出版一本可能會賠錢的書,我們支持這樣的出版方向,希望能夠在這樣的書籍出版時一起舉辦活動,期望能藉由活動的舉辦,為讀者增加認識這本書的一些機會,並,最重要的,是讓讀者願意以實際購買行動支持一本好書的出版,以及支持願意出版這本好書的出版社。
但在免費活動的方向中,我們發現這樣的活動無法讓讀者有實際購買的意願,於是我們才有了各種方式的嘗試。
而在跟出版社收費的部份,我們並非強硬的要求「一定要由出版社出錢」,而是將舉辦活動時的效益考量直接告知出版社,由出版社決定,是否要支出場地費,讓參與者免費參與。
正是因為希望我們的活動能夠為這些辛苦而認真的出版社再多賣出許多書,所以才努力嘗試各種作法,期望能夠讓活動發揮他應有的效益。當然如果你有更好的建議,我們是很樂意聽取並試著改進的,所以若有任何想法還請不吝賜教。這邊先感謝你了:)
To 看不下去,
小小迄今的活動,都一定「有人」付費。理由很單純:我們也不是沒有支出任何成本來舉辦活動,樓上很多人也都留言過,規劃活動需要人力,空間有成本支出,我想台北遍地的免費藝文活動,必定也都「有人」去支付了那些成本。問題是「誰」而已。
跟小小合辦活動的單位有兩種選擇:1. 由讀者付費,活動單位只要負責講師的酬勞部份(假如有的話) 2. 或者由活動單位來付費。
小小則是負責場地所有的事務,宣傳。
對於所有合作的活動,我們一定看過所有的資料,書籍,確定這是我們能夠負起責任舉辦的活動才接。對能力有限的我們,這是對自己負責、對讀者負責,也對合辦單位負責任的唯一方式。
讀者或者合辦單位,我想在參與小小的活動上,都有選擇權。